(二)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根据《关于2005年广东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发【2005】100号)规定,除具备第1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会计师、审计师、统计师和财政税收专业的经济师的财会类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2.取得财会类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3.具备高级会计师资格,但不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需申报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的人员。
(三)根据省会计考办规定:凡出生日期在1988年9月1日及以后的考生,如需报考中级考试的,必须携带有关证件及电子照片到报名点现场审查报名(不受理网上报名)。
二、考试级别、科目及考试成绩管理
(一)考试级别和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3.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二)考试成绩管理
1.初级资格: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2.中级资格: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
3.高级资格: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由全国会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3年内有效。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根据考试情况研究是否另行划定省的合格标准。
三、考试大纲
全国会计考办将修订印发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2013年度考试。
四、考试方式
根据全国会计考办规定,广东省2013年度会计资格考试的考试方式如下:
(一)初级资格实行无纸化考试。初级资格两个科目实行连续考试,分别计算考试成绩。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共计3.5小时,其中:《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间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间为1.5小时。
(二)中级、高级资格实行纸质考试。《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间为2.5小时,《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间为2.5小时;《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间为3.5小时。
五、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时间为2013年9月14日至20日(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中级、高级资格考试为2013年10月26日至27日(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具体安排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