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学位)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报考人员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提交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高级资格考试报名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评审资格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2.符合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闽财会【2004】30号)规定的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破格条件。
2015年度考试报名工作,全省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报名全部实行网上报名。
五、报名日期
初级资格考生应在2015年1月8日至1月25日(全天24小时)期间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进行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并于1月20日至1月26日到报考人员到所在设区市、县(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现场报名点进行审核。
中、高级资格考生应在2015年4月1日至4月25日(全天24小时)期间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进行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并于4月20日至4月26日到报考人员到所在设区市、县(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现场报名点进行审核。
由于各设区市报名审核时间会有所不同,敬请考生关注各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设区市财政局、厦门市人事测评中心)、福建省会计考试管理中心发布的报名公告。
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福州市区的省直单位、中央驻闽单位、驻闽部队的考生选择“省直报名点”。
六、教材征订
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高级)考试大纲及教材全部实行网络配送征订,初级考生可在1月8-28日、中高级考生可在4月1-28日、登录福建省会计考试教材征订配送网(http://ps.kjjxju.com/webBooK)进行征订。
福建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