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节知识点
1.固定资产的概念和特征
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属于固定资产:
第一,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
第二,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2.固定资产的确认
固定资产在符合定义的前提下,应当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才能加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提示】在实务中,对于固定资产进行确认时,还需要注意以下两点:
第一,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第二,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固定资产的分类
【提示】由于企业的经营性质不同,经营规模各异,对固定资产的分类不可能完全一致,但实际工作中,企业大多采用综合分类的方法作为编制固定资产目录、进行固定资产核算的依据。
4.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
企业通过“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工程物资”、“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核算固定资产的取得、计提折旧、处置等。
1.投资性房地产概述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
2.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
(1)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项目
(2)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项目
3.投资性房地产的取得
(1)外购的投资性房地产
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2)自行建造的投资性房地产
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房地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土地开发费、建筑成本、安装成本、应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支付的其他费用和分摊的间接费用等。
4.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
(1)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按期(月)计提折旧或摊销。
(2)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企业有确凿证据表明其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可以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3)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的变更
成本模式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转为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应作为政策变更处理,已经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得从公允价值模式转为成本模式。
5.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置
(1)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置
(2)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置
处置时原累计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应一并结转,若存在原转换日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也一并结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