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应收款项作坏账转销
第三,已确认的坏账又收回
(四)存货
1.存货成本的确定
存货应当以其实际成本入账。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2.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计算发出存货及结存存货的成本)
(1)个别计价法
(2)先进先出法
在物价上涨时,期末存货成本接近市价,而发出成本偏低,利润偏高。
(3)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加权平均单价=实际成本/存货数量;发出存货实际成本=发出数量×单价
注意:平时只核算发出和结存的数量,不核算其金额,不利于存货的管理。
(4)移动加权平均法
每购进一次存货,就计算一次平均单价。
3.原材料按实际成本核算

注意:
第一,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
第二,发出时计价
第三,在途材料单设科目
4.原材料按计划成本核算
注意:
第一,差异率=差异额/计划成本
发出材料应负担的差异额=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差异率
第二,在途物资
第三,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的处理
5.周转材料
(1)包装物
第一,生产领用的包装物——“生产成本”
第二,随同产品出售但不单独计价——“销售费用”
第三,随同产品出售且单独计价——“其他业务成本”
(2)低值易耗品
设置“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科目。按计划成本核算的,在发出时,应同时结转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有一次摊销法和分次摊销法。
6.委托加工物资

注:(1)如果以计划成本核算,在发出委托加工物资时,同时结转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收回委托加工物资时,应视同材料购入结转采购形成的材料成本差异。
(2)应计入的税金。
第一,增值税
(1)一般纳税人——不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小规模纳税人——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第二,消费税
(1)直接销售——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2)连续加工再出售——不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借方)。
7.商品流通企业库存商品的计价
(1)毛利率法
销售成本=销售净额-销售净额×毛利率
期末存货成本=期初存货成本+本期购货成本-本期销售成本
(2)售价金额核算法
本期销售商品的实际成本=本期商品销售收入-本期已销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
期末结存商品的实际成本=期初库存商品的进价成本+本期购进商品的进价成本-本期销售商品的实际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