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经济法基础》精讲班讲义:劳动合同的订立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11月6日

劳动合同的订立

一、劳动合同订立的概念和原则
(一)劳动合同订立的概念
劳动合同的订立,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经过相互选择和平等协商,就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明确规定双方权利、义务及责任,从而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
(二)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
1、合法原则
2、公平原则
3、平等自愿原则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法律地位是平等的,订立劳动合同应出于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达。
4、协商一致原则
5、诚实信用原则
二、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
(一)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资格要求
1、劳动者需年满16周岁只有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录用人员可以例外),有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用人单位有用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1)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2)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例题】下列情形中,订立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具备主体合法性的是( )。
A、未满16周岁的小赵与某餐厅签订的劳动合同
B、未满16周岁的小钱与某杂技团签订的劳动合同
C、未满16周岁的小孙与某快递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D、未满16周岁的小李与某保安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资格要求。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录用人员可以不满16周岁。
(二)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义务
1、用人单位的义务和责任
(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2)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注意:“其他证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证件:居民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专业技能证书、职称评定证书等证件。“其他名义”实践中一般是以保证金、抵押金、培训费、服装费、纪律违约金等形式收取费用。
(3)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4)用人单位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劳动者的义务
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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