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经济法基础》精讲班讲义:劳动合同的订立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11月6日

【例题】某化妆品公司招聘销售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求员工交300元制服押金,以便制作统一的工作服装,并表示在员工与公司结束劳动关系并将制服完好返还公司后,公司将该押金全额返还给员工。部分员工认为公司收取押金违反了法律规定,遂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请问劳动行政部门是否可以就此事作出行政处理?
解析: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该公司以提供制服的名义收取押金的做法违反法律规定,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公司将该押金返还给员工,并可以根据实际收取押金的员工人数按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对公司处以罚款。
例题】甲公司在与张某订立劳动合同时,要求张某先缴纳500元的工作服押金,等张某离职时再予以返还。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对甲公司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甲公司限期退还给张某
B.劳动行政部门可以对甲公司处以1000元的罚款
C.劳动行政部门可以对甲公司处以2500元的罚款
D.如果甲公司的行为给张某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C
三、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
(一)书面形式及要求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而非劳动合同订立之日起)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例题】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劳动合同订立之日起建立。( )
答案:×
2、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对于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未按期签订合同

用人单位的责任

劳动者责任

用工1个月内

补签书面劳动合同

只能获得劳动报酬,无经济补偿。

用工满1月未满1年

(1)补签书面劳动合同;
(2)向劳动者支付每月两倍的工资
注意:计算双倍工资的时间: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不与用人单位签合同,可获得经济补偿

3、用工满1年

(1)立即与劳动者补签书面劳动合同。
(2)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补偿
注意:计算双倍工资的时间: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
(3)视为已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

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历年考题】用工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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