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精讲第二章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第三节 劳动合同约定条款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7月5日

二、劳动合同约定条款

(一)试用期,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相互了解,确定对方是否符合自己的招聘条件或求职条件而约定的考察期。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双方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试用期。

1、试用期期限的强制性规定:

(1)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2)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限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

不得约定试用期

3个月~l年

不得超过l个月

1年以上(包括1年)~3年

不得超过2个月

3年以上(包括3年)(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不得超过6个月

2、试用期工资的强制性规定

(1)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是指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者试用期满后的工资。

3、试用期内劳动合同的解除:

(1)劳动者有下列8种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①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⑤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⑦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排的工作的;

⑧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劳动者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服务期

1、服务期的含义

(1)服务期是指劳动者因享受用人单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作出的劳动履行期限承诺。

(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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