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公司信贷考前知识点梳理(第一章第二节)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9月23日
商业银行在从事贷款业务时,要同时兼顾以上三个原则,全面考虑贷款的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的要求。三个原则有统一的一面,也存在矛盾的一面。安全性与流动性成正比,但与效益性相矛盾。贷款期限越短,风险性越小,贷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也就越高,但利率相应就越低,利息收入也就越少;反之,贷款的期限越长,利润也就越高,但风险也越大,安全性和流动性也就越小。贷款的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是商业银行经营的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但三原则的选择和组合是就银行整体而言的,需要对各种负债和各种类型资产进行综合研究,寻求最佳组合。

  (3)平等、自立、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商业银行和其他企业一样必须依法经营,独立核算,照章纳税,并有共同的经营目标,即追求利润。因此,商业银行与企业在借贷活动中,应遵循下列原则。

  第一,借贷主体要有充分的自主权,并且处于平等地位,借贷双方既能自主地表达自己的意愿,又有足够的履行契约的能力。任何由借贷当事人一方任意支配或倚仗权力强制他方接受不公平条件的行为,都违反了借贷双方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借贷双方必须遵守法律规范,包括银行法、票据法和担保法等。唯有借贷双方的行为都符合法律规范,才是真正的公平交易。

  (4)公平竞争、密切协作原则

  各商业银行应该按照金融监管的要求,自觉遵守金融法规,在参与市场运作过程中,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共同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和金融秩序。同时要发扬团结协作的精神,在业务开拓的过程中,互相取长补短,拾遗补阙。要充分发挥金融对经济的推动作用,不断促进环境的改善,以此来促进金融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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