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标题:物品交送海关五个工作日无反应
问题内容:您好,我的单号:EJ303375589JP,于10月8日已送交海关,但至今也没有任何进一步的信息,想进行查询。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提 问 人:Forphia 发布时间:2014-10-13 8:29:53
答:根据《海关法》有关规定,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并接受海关查验。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逃避海关监管的,海关将依法进行后续处理。上海海关驻邮局办事处负责对上海口岸邮运进出境包裹、快件、印刷品音像制品的实际监管,办公地址在武定路458号洪安大厦2楼,咨询电话:60153911;您可就有关情况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