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进口的设备、物品”是专指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的、经批准享受特定减免税政策的,使用《征免税证明》进口的货物。这样的进口形式海关为其定义有特定的“贸易方式”,关于哪些贸易方式进口的属于“投资设备、物品”,还将在贸易方式栏目的填写中讲到。
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也称外资企业),也即是经营单位编码第六位是2、3、4的企业。在考试中,如果企业注册编码第6位是2、3、4的企业委托外贸公司在投资总额内进口投资设备物品时,经营单位栏目填写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文名称及其10位数代码。
(3)合同签订者与执行者不是同一企业的经营单位应该按执行合同的企业填报。
此情况通常指总公司签订合同而由分公司来执行,现在这样的情况已不多见。考试一般不会考这样的情形。
(4)经营单位编码第6位是“8”的单位是只有报关权而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不得作为经营单位填报。经营单位栏目填写的经营单位实际就是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而报关企业、报关活动相关人也需要在海关注册或登记,也有一个10位的编码。但他们不是经营单位,不能够作为经营单位填写在本栏目。
(5)进口援助、赠送、捐赠的货物,填写直接接受货物的单位的名称及海关编码(多为临时的编码)。
(三)信息的查找与确定
由于该栏目既要求填写中文名称又要求填写编码,而通常考试所给的单证中(提单、发票、装箱单)不会体现这些信息,因此,这些信息通常都会在文字说明资料中给出。如果文字说明资料中没有给出就要留意其他不常用资料,如《征免税证明》、发票中的中文信
息等。在填报要求栏目列举了很多的例子,在考试中都是以题目文字说明资料的形式出现。重点要掌握的是根据填报要求确定哪个是要填报在经营单位栏目的单位名称和编码。
(四)考试的考点
(1)经营单位名称和编码都要填写,该栏目是报关单中为数不多的几个既要填写名称又要填写代码或编码的栏目之一。因此,可能会在找错题目中只填写其一,让考生来判断其填写的错误。
(2)委托及代理情形下的经营单位的填制及找错。
要掌握普通的代理和委托与代理外商投资企业进口投资设备物品在填报上的不同。
要会区别代理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的是投资设备、物品还是非投资设备、物品,要掌握他们填写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