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必须严格按报考条件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报名表”,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证书及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相关资料复印件各1份,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后退回给报考人员。
现场报考条件审查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将通过审查的报名表上的报名序号用Excel格式录入,仔细核对无误后,务必于1月15日前将报名序号用电子版报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考务科。
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续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按老考生报名并打印《报名表》(自己保存),但不需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的审查,只要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交费。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和续考人员,请于2013年1月25日至2月3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
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2013年4月10日至12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