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文本材料要求
变更注册(专业)申请表(一式1份):
①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封面);
②承诺书;
③变更注册申请表(专业变更);
④工作简历;
⑤相应专业的工程咨询业绩。
人员证明材料: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证》及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
②学制在1年以上的与新申请专业一致或密切相关的专业培训、学历或学位证明;
③执业单位为申请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具体要求与初始注册要求相同)。
(3)业绩证明材料:具体要求与初始注册要求相同。
2、变更专业申请程序
(l)本人通过注册管理系统填写申请表并打印,持变更注册申请表(专业)交执业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
(2)执业单位填写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通过注册管理系统填写电子审查意见上传,将文本申请材料上报当地初审机构审查。
(四)继续注册
继续注册包括继续注册申请表和人员证明材料两部分。因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继续教育工作尚未开展,申请人在向初审机构提交申请材料时,不需提交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1、首先登录注册管理系统,用申请人的注册证号码为用户名及申请人注册过的密码直接进入注册管理系统,填报“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继续注册申请表”(简称继续注册申请表)。
继续注册申请表(一式1份):包括封面、承诺书和继续注册申请。
人员证明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证》及复印件;
(2)正在生效的执业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3)执业单位的工程咨询资格证书(正本)复印件(注册在拟新申请工程咨询资格的单位无需提供);
(4)执业单位出具的正在生效的一年以上申请人被任命文件(聘用合同)复印件和申请人的职业道德证明;
(5)执业单位为申请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具体要求与初始注册要求相同)。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
2、本人将继续注册申请表交执业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
3、执业单位填写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将文本申请材料上报当地初审机构审查,同时通过《注册管理系统》填写电子审查意见上传。
(五)注销注册
1、注销人员情形:指注册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六种情况。
2、注销注册申请表:包括封面及基本情况两部分;注销注册人员材料: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证书》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