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14年5月11日—5月25日,各市造价管理机构对上报资料进行核验汇总,于5月30日前将相关资料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办公室执业资格注册窗口。
四、其他有关事项
根据《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2000〕839号)规定,注册收费标准为50元/人,执业印章费为30元/人。
联系人:刘初蕾,025-51868919。报送地点: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办公室执业资格注册窗口(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银城广场A座8楼12号窗口)。各市造价管理机构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请在省系统首页“联系方式”中查询。省直报名的造价执业资格证书领取电话025-51868923。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