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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将以下材料提交到深圳市考试院审核发证窗口:个人手写补证申请、由档案保管单位或者工作单位出具的遗失证明(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发证登记表或者合格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验原件),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整版)、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更换登记表》(样式附后,贴照片),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2寸照片一张;
3、深圳市考试院审核材料,确认受理后,报送上级发证机关;
4、补办证书下发后,由考试院通知考生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