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试方式
(一)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主、客观题混合)设置10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务必在开考前注意: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考生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二)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且资格复核通过后,方可获得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成绩当年有效,报考人员须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资格复核时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
七、成绩公布
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工作安排,成绩计划在12月21日前公布,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查询。公布时间如有改变,以网站公告为准。
八、资格复核及证书发放
本次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复核。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自行对照检查报考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
为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复核、制发证周期,方便广大考生早日拿到证书,在考试成绩公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参照上一年的合格标准提前受理报名资料并复核,请全科成绩合格人员按照深圳市考试院网站(www.testcenter.gov.cn)公布的考后提交报考资料要求,按时提交报考资料。对逾期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申请,将无法获得资格证书。资格复核不通过的人员也将不予核发证书。
证书发放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材料将及时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www.testcenter.gov.cn)公布,无须电话咨询。
九、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一)对于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并通告应试人员所在单位。
(二)凡属违纪违规被禁考且在处理期内的人员(在专业资格考试中违纪违规被禁考的本市和外市人员)均不得报考。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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