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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收费
根据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市按比例上交考务费至省人事考试局财政专户。届时,省人事考试局将向各市收费单位寄发“省级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