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无纸化考试,特别要检查考试管理机等设施运行情况,巡查考点监控中心和考场监控设备、考点网络环境、备用服务器和考试机及应急电源的配置情况等。
(四)监督检查考区(点)对监考等考试工作人员(含无纸化考试技术保障人员)的培训情况,包括培训时间、内容、形式及效果等。
(五)监督检查考点(场)考试考风考纪执行情况,包括考点(场)秩序、考场纪律、工作人员职责落实等情况,及时报告发现的问题,制止作弊行为。
(六)协助被巡视地区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第七条 巡视人员在巡视工作结束后,应当向派出机构报告巡视工作有关情况。
第八条 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此前发布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巡视规则》(财会考办字〔1999〕7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