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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具2014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收据的通知
各位考生:
需要开具2014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的本市考生,请于2014年7月1日至7月31日(办理时间为上午9:00——11:45;下午2:30——5:45;双休日不办理)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宁波市财政局(中山西路49号)一楼西大厅“会计事务办理”窗口开具,逾期不再办理。书费(资料费)不开具收据。
宁波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