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宁波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5月26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区一岛”管委会人社部门,市属各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在甬省部属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度一级建造师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15﹞2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19日上午 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2:00-5: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20日 上午 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 2:00-6: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10个专业,报考人员可根据各自从事的工作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科目。

  二、报考事项

  考生于6月3日至17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

  老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表”后即可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时间截止至7月6日。

  新考生和异地转入我省的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表”,以及另行打印“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网上交费通知单”后,于6月16日至18日办理现场报考条件审查,审查工作由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负责。其中宁波市直、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的报考人员到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办理,地址:兴宁东路228号宁波人力资源大厦裙楼2楼人力资源大厅考试办公室窗口,联系电话:0574-87116422。其他县(市)、区的报考人员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确认点办理。县(市)、区考试管理部门联系方式详见宁波考试网首页“服务台”栏目。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附件),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相关的原始证件和复印件各1份。

  报名确认点收到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后,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报名表,签署资格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证书、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相关的资质证书、专业技术资格和职务聘任证书复印件各1份,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后退回给报考人员。其中,对于“报名表”上只显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或只显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个科目的,审查人员应注意其是否报错级别;对于选择免试或报考相应专业级别的,审查人员还应注意其是否符合相关免试或报考相应专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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