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试费用: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为每科40元整,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80元整。考生网上交费成功后以网上银行扣款单作为交费凭据,如需要票据的,请在报名网站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
3.经会计管理部门同意2012年延期至2013年考试的考生,仍要重新注册报名,但免收其2012年已报考科目的考务费,其中报考中级资格的考生已取得的2011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延至2013年。
4.凡2012年度在外省(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已取得一至二门科目合格的中级报考人员,并已将会计从业资格证转入我市的可以报考剩余科目。
三、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实行计算机自动化审核,计算机将根据其会计从业资格登记的学历、资历信息等进行网络自动审核,判断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对自动审核未通过的,请登录浙江省会计报名网会计人员信息查询栏目查询其登记的个人学历、资历和注册情况。如需变更,请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及时到海宁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财政地税窗口办理变更手续。
(二)全国统考已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及获得双学士学位且报考中级的人员,应在网络报名前,持上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居民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海宁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财政地税窗口办理资历、学历变更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络报名。
(三)港澳台居民需在报名时间内到海宁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报名参加考试,报名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一寸免冠照片等证明材料。
(四)对于报名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转(兼)评人员,应在网络报名前,持前述证明材料原件到海宁市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确认相关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络报名。
四、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
(一)初级2个科目: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二)中级3个科目: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三)高级1个科目:高级会计实务。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可取得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