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网上交费的楚雄州考生请选择“云南(后审)”区划。驻楚雄市辖区内的州级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中央、省属单位报名点选择“州级”,其余选择所在县市报名点即可。
(三)报名费根据《云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0〕82号)精神,按每人每科40元收取。考生网上交费后需回单位报销报名费的,可凭本人身份证件和网上交费信息资料到州、县市财政局开具《云南省非税收入收款收据》。开收据时间截止2013年5月10日止。
(四)教材的订购与领取:考生在报名时自主网上订购教材,报名结束两个月之后到州、县市财政局会计科(股)领取。
(五)2013年10月25日前,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初、中级资格考试定于2013年10月26、27日举行。
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1.5小时,两个科目考试时间共计3.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分别计算考试成绩。中级资格各考试科目考试时间不变。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只能报名参加一次考试。
各级别、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七)2013年12月20日前公布成绩。
(八)2014年2月10日前,各县市将合格人员登记表及小一寸照片三张交州财政局会计科。
六、其他事项
(一)各县市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认真做好2013年度考试报名等各项考试考务工作。
(二)对于考试报名工作中的问题,要严格按照全国会计考办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遇特殊问题,请及时向州财政局会计科反映,不得擅自处理。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认真负责,提高服务意识,做好考试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顺利进行。
(三)需参加考前培训的考生,可自愿到楚雄州财政局会计函授学校(双建路经贸巷5号)报名。
楚雄州财政局
2013年4月8日
附件: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一览表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一览表
报考级别 | 报名条件 |
所有报考人员必备的基本条件 |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
初级资格 报考条件 |
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
中级资格 报考条件 |
1、 取得大专学历,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 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 取得硕士学位,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 取得博士学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