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收费标准
按照相关规定,考试收费标准如下:
(一)初、中级资格考试每科收取考务费(上缴财政部部分)6元,考试费50元,共计每科收取56元。
(二)高级资格考试每科收取考务费(上缴财政部部分)15元,考试费50元,共计每科收取65元。
七、考试考务日程安排
(一)2015年1月15日至1月30日为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缴费时间。
2015年4月13日至4月30日为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确认以及缴费时间。其中4月13日至4月28日为考生网上报名时间,4月13日至4月30日为各地考试管理机构现场审核、确认及考生网上缴费时间。
(二)2015年5月1日至15日为初级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5年8月26日至9月11日为中、高级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
(三)考试结束后,成绩统一由财政部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统一公布,初级成绩预计公布时间为2015年6月10日,中高级预计公布时间为2015年10月30日。
附件1:宜宾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确认地址
2015年1月13日
附件1:
宜宾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确认地址
1、市级、临港区:宜宾市仁和街50号4楼(办公电话:8232642)
2、翠屏区:翠屏区清华街8号2楼(办公电话:8223037)
3、宜宾县:宜宾县翠柏大道112号县财政局4楼(办公电话:6206359)
4、南溪区:南溪区长江大道东段153号区财政局6楼(办公电话:3322274)
5、江安县:江安镇竹都大道106号县财政局2楼(办公电话:2632015)
6、长宁县:长宁县竹都大道二段2号县财政局2楼(办公电话:4622262)
7、高县:高县文江镇胜利街47号2楼(高县会计学会办公室)(办公电话:5418362)
8、筠连县:筠连县淀水路131号附2号县财政局3楼(办公电话:7682260)
9、珙县:珙县巡场镇滨河西街北二段151号县财政局4楼(办公电话:4380607)
10、兴文县:兴文县古宋镇环城东路55号县财政局3楼(办公电话:8832135)
11、屏山县:屏山县金沙江大道行政中心7楼(办公电话:5705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