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收费标准
按省物价局《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收费的复函》(川价函[2004]46号)的规定,我省考务费为每科50元,考务费管理使用办法另行通知。
七、考试考务日程安排
(一)2013年4月16日至5月10日为我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间,各市、州会计专业技术考试管理机构应当于4月15日前公布本地区2013年度考试级别、考试科目、报名日期、报名方法、报名网址及考试方式等考试相关事项。
(二)2013年4月18日至5月15日为我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并于5月15日前上报考试用书征订数量和征订单。
(三)2013年度7月20日前,各市、州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向省会计考办报送本地区2013年度考试考场设置情况,由省会计考办汇总后统一进行考场编排。
(四)2013年9月1日至9月20日为参加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考生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3年10月10日至27日为纸笔考试考生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
(五)考试结束后,省会计考办将于2013年11月15日前完成我省考试评卷工作,接到财政部成绩光盘后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成绩,预计公布成绩时间为2013年12月底。对中级资格考生因身份证号、档案号错误造成两年成绩不能合成的,由各市、州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于2014年1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上报省会计考办。
八、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
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发布后,我省将进行2013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参加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统一考试并成绩合格,且考试成绩在有效期内。
3、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达到全省统一要求。
(二)申报材料
1、有关表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2,四川省人事厅制)一式6份、“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综合情况表”(附件3)2份、“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信息表”(附件4)1份、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人员情况简表一式4份(附件5)。
2、业绩材料:
(1)“单位综合推荐材料”(1000字以内)一式6份,内容主要包括担任会计师(或取得中级职称)以来被推荐者的政治素质、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与贡献,由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名并加盖公章(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