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本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4年年底。
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有关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在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各县区市财政局按属地原则进行初中级考试报名工作,非公有制经济单位的考生按工商登记级次,选择同级报名点报名。
2. 初、中级资格考试报名程序
今年初、中级资格考试报名继续实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时登录“陕西会计”(网址:http:// snkj.sf.gov.cn),按网上报名须知、报名流程图和系统操作提示进行。持有陕西省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生符合报名条件的由系统自动审核通过,不予通过的系统自动提示原因;持有解放军或武警部队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按照网上报名提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所选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考生应在报名结束3日内完成网上交费,报名交费成功后不予退费。未在指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交费的考生将无法取得报考资格,责任自负。
3、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申请在我省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会计人员,应持有陕西省或解放军、武警部队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符合《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或我省的破格评审条件。具体如下:
基本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1)获得博士学位,并取得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后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并取得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后满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