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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所需材料:考试通过人员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一份(加盖单位公章)、一寸和二寸彩色照片各1张(至少有一张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
办理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时,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考试通过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资格审查所需要的经济、统计、审计资格证书原件。
请办理人员于6月11日前(法定休息日除外)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办理。
201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