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报名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转(兼)评人员,应在网络报名前,持前述证明材料原件到当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确认相关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络报名。当地人力社保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做好信息确认工作。
(三)考务费用
初、中级会计资格考试考务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00〕44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每科40元;高级会计资格考试考务费按浙价费〔2003〕203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每科80元。考务费和考生自主选购的考试辅导教材费等相关费用由考生在报名的同时,通过网上交费系统交纳。
三、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试点范围
按照全国会计考办对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总体部署,经研究并报全国会计考办批准,我省2013年度省本级报考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考生一律实行无纸化考试。其他考生仍实行纸笔考试。
四、考试科目、成绩管理
(一)考试科目
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
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高级会计实务》。
(二)考试成绩管理
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取得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
五、考试大纲
全国会计考办将修订印发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2013年度考试。
六、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 | 初级资格 | 中级资格 | 高级资格 |
9月14日至20日(共7天、14个批次) | 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无纸化考试) 经济法基础(无纸化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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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30
初级会计实务(无纸化考试) 经济法基础(无纸化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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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
(星期六) |
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纸笔考试) 经济法基础(纸笔考试) |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
|
14:00—16:30
财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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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
(星期日) |
9:00—11:30
经济法 |
8:30—12:00
高级会计实务 |
(一)、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地点设在杭州市,考试形式为开卷笔答。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分析、判断、处理会计业务的能力和解决会计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