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时务必带齐《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加盖单位公章)》、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及必要的经济、统计、审计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原件。
2、由于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两年滚动管理,2012年度通过部分中级考试科目的考生,在2013年度考试报名时请正确填写个人姓名和身份证号,以获取本人2012年度考试的“档案号”。因填写错误导致2013年的考试合格成绩与2012年的合格成绩无法合成的,后果自负。
3、2013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报名考试缴费,实行网上缴费,不收取现金。
四、考试组织实施
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精心组织,认真执行各项考务规定,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做好考试各个环节的工作。各报名点要进一步加强考生资格审查工作,严格把关。
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应认真审查报考人员登记表(特别是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各报名确认点须严格审查把关,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考生,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关于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13〕12号)
东营市财政局
二○一三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