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资格《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5小时。
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 中级资格 | 高级资格 |
9月12日 (星期六) |
9:00-11:30 财务管理 |
|
14:00-16:30 经济法 |
||
9月13日 (星期日) |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
9:00-12:30 高级会计实务 |
2.考试成绩公布
2015年10月25日前,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登录省财政厅公众网(http://www.ecz.gov.cn)查询成绩。我市考生如对分数提出疑义,应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20日内,向武汉市会计考办(汉口解放大道1503号,武汉市财政局大楼左侧)提出书面申请。我市集中上报省会计考办后,将按省会计考办提供的信息,向考生提供相关科目的具体分值。
在2015年评卷过程中,全国会计考办、湖北省会计考办继续排查雷同试卷,对疑似雷同的试卷,组织专家进行甄别、判定;
情况属实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
六、考试合格发证
初级和中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办理证书的有关事宜,届时可登陆“武汉人事考试网”(www.whptc.org)“证书办理”栏目查询。
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我市考生,成绩合格后,到武汉市会计考办(汉口解放大道1503号,武汉市财政局大楼左侧)领取((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以下简称《成绩合格证》)。领证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网上打印的成绩单。具体领证时间请考生关注武汉市财政局网站,我市在收到省会计考办下发的《成绩合格证》后,将及时在市财政局网站“会计资讯”栏目发布领证通知。为了避免延误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的申报,请考试合格考生及时领取《绩合格证》。
我市报送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工作安排,请考生领取(《成绩合格证》后,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www.whptc.org)查询。
七、工作要求
(一)各区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按照分工,各负其责,认真做好本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
(二)各区在组织考试报名时,要严格执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规定的报名条件,按照会计人员管理的“属地原则”等要求,认真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三)各区要高度重视考试安全保密工作,凡泄露考试工作信息,包括考生报名相关信息的,均要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四)对于报名、考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严格按照全国会计考办和省会计考办的有关文件规定处理。如遇特殊情况,各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应及时向市会计考办请示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