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报考人员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提交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高级资格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县级不设置高级资格的报名点。
二、考试科目
(一)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
(二)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及考务日程
(一)中、高级资格
1.考试时间
中级资格、高级资格纸笔考试于9月12日—13日举行。
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
中级资格 |
高级资格 |
9月12日 (星期六) |
9:00-11:30 财务管理 |
|
14:00-16:30 经济法 |
||
9月13日 (星期日) |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
9:00-12:30 高级会计实务 |
2.考务日程
(1) 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20日—4月28日,现场报名审核时间为4月20日—28日(节假日休息)。
(2) 2015年8月1日前,市考试管理机构向省会计管理机构报送《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及试卷预订表(中、高级)》(见附件)。
(3) 2015年8月20日前,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市区中、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日期。
(4) 2015年9月12日-13日组织中级会计资格考试。
(5) 2015年9月30日前,市考试管理机构分别完成中级考试工作总结,向省会考办报送书面材料。
(6) 2015年10月30日前,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中、高级资格考试成绩。
(7)2015年11月30日前,市考试管理机构完成考试试卷等有关资料的封存、登记和归档工作。
五、其它问题
1、中级资格现场报名点地址:保定市五四东路366号 保定市财政局会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5176536 5176537
2、高级资格报名点地址:保定市高开区银杏路118号 保定市财政局会计处415室,联系电话:5176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