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
一、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证件问题
1.准考证丢失,需要到当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办理临时准考证或准考证丢失证明;
2.身份证丢失,需要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临时身份证或身份证丢失证明(带照片);
3.准考证上姓名和身份证号,与身份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不一致时,需要请当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出具证明。
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答题卡组成内容
答题卡包括:非答题部分、客观题答题部分和主观题答题部分三部分。
三、非答题部分的填写、填涂、粘贴方法
1、非答题部分包括:姓名、座次号、准考证号、条形码粘贴区四部分。
姓名栏目:必须使用黑色字迹签字笔在姓名栏目中工整地书写本人姓名。
座次号:必须使用黑色字迹签字笔在姓名栏目中工整地书写考试座次号码。
准考证号:必须先用黑色字迹签字笔在准考证号码栏目中书写阿拉伯数字,然后再用2B铅笔填涂数字下方的对应数码信息点。
条形码粘贴区:考生务必将本人试题本左上角“试卷类型”下的条形码揭下,粘贴在答题卡的条形码粘贴区内。
2、特别注意
一是中高级考试答题卡由2—3页组成,除第1页要填写全部四项信息外,其他页次必须填涂姓名和座次号。
二是姓名、座次号、准考证号都要正确填涂,不可缺项。
三是将试题本左上角“试卷类型”下的条形码揭下,粘贴在答题卡的条形码粘贴区内(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试题本没有“试卷类型”条形码)。
考生上述四项信息填涂和粘贴的正确与否,将影响考试成绩的合成,如若涂错和贴错,答题卡上的成绩将不能合并给本人,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客观题答题部分的填涂方法
1、初级“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科目,全部为客观试题,考生应按照试题答题要求,在答题卡相应位置准确填涂答案。
2、其他科目客观题答题部分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和判断题三部分。答题时根据试卷的题号,找到答题卡上对应的题号,并选择你认为正确的答案代码填涂。
各科目答题卡题号各不相同,考生要根据试题本要求准确在答题卡相应位置正确填涂。
单选题在A、B、C、D四个选择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考生只能选择一项答案填涂代码,若选择两项或两项以上,按答错处理。
多选题在A、B、C、D四个选择项中,可选择两项或两项以上答案填涂代码。
判断题有两项选择一[√]和[×],考生认为“对”的将[√]涂黑;认为“错”的将[×]涂黑;如果考生对[√]]和[×]都不填涂则不得分;[√]和[×]选择错误的倒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