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13年中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4月10日起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3月30日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通告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通告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学历不区分财经专业和非财经专业,不强调是否具备初级会计资格或助理会计师职称。

  凡2011年考试严重违纪人员今年不允许报名参加考试,2012年考试严重违纪人员两年内不允许报名参加考试。

  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3年5月底。凡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不得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资格考试。考试前发现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律取消参考资格,考试后发现的,其考试成绩无效,颁发资格证书后发现的,取消资格收回证书。

  五、报名时间

  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10日—5月9日现场确认时间为4月10日—16日,5月2日—10日。现场确认时间各市可能有微调,具体现场确认时间以当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报名网站为“河北省会计信息网”(http://www.hebkjxx.cn/),也可登录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报名。

  今年不再设补报名。

  中直驻冀单位和省直部门及其直属单位应考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到当地财政局会计考试办公室规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并参加考试。

  考生通过网上报名后,需持学历证书、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考试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网上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试大纲

  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使用新的考试大纲。考试大纲由全国会考办编著,考试辅导教材由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编著,考生自愿购买,报名时网上预定,现场确认时预交书款。

  为保证考试客观、公正,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均制定了严格的考场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希望广大应考人员认真自觉遵守。如有违反,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严肃处理。

  省会计考办
201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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