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人员应根据各市(州)具体要求提交相应的报名材料。
各市(州)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在组织考试报名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重点包括审查报考人员登记表(特别是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的原件。不得以证件复印件代替原件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不予报考。
(三)报名时间:初级资格报名时间统一为1月5日至1月30日,现场审核确认时间为1月12日至1月30日(节假日除外,下同);中级资格报名时间为4月1日至4月30日,现场审核确认时间为4月20日至4月30日。
(四)报名方式: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贵州财政会计网http://kj.gzcz.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并审核。
(五)报名收费:按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黔价费〔2006〕294)号规定执行。
(六)报名地点:财政局会计股,电话:24225913.
二、考试科目
(一)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二)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三)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达到贵州省当年评审使用标准的,取得贵州省当年参评使用标准的成绩证明。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及考务日程安排
(一)初级资格
1.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于2015年5月16日-20日举行,共10个批次。
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
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
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 |
5月16日至20 日 (共5天、10批次)
|
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
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