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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会计专业资格证书》办证通知
各位考生:
凡2012年在梅州市报名参加全国会计专业资格考试合格通过的人员,请于十二月十二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周末、节假日除外)带好本人的毕业证、会计上岗证原件到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进行资格复审(非领证)。各县(区)属考生请于当地人社局专技股联系相关事宜。过期不来复审者按照自动放弃处理。
专技科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