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13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资格审核通知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5月3日

  (一)报名材料: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深圳市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登陆深圳市财政委员会网站(www.szfb.gov.cn)或深圳市会计学会网站(www.fbassz.net)下载打印《贴资格证书相片专用页》,并粘贴近期1寸红底彩色相片一张(相片与本人不像的不予受理)。

  (三)登陆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www.acc.gov.cn),按照说明及要求填写信息。

  其中,去年已经取得部分科目成绩合格的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生(包括外省转入的考生),一定要准确输入身份证号码,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调用、继承以前年度考生资料。

  (四)上传电子相片。我市各报名确认点不提供现场照相,所有考生必须自行上传电子相片。上传的电子相片必须为近期1寸红底彩照并且与《贴资格证书相片专用页》所交相片一致(相片与本人不像或与所交相片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建议考生到有网络设备的照相馆拍照并由照相馆工作人员帮助上传相片,具备条件的考生也可以自行上传,上传办法可参照报名网站: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www.acc.gov.cn)相关指引。

  (五)网上填报信息、相片完毕后,打印考生信息表,加盖单位公章(全日制学生盖学校章)。

  (六)考生本人携带上述资料到确认点现场进行核对、交费,不得代报名。

  (七)2012年已办理延考申请并确认的考生,如仅考所延科目的,无需再报名,届时上网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如2013年有新增考试科目的,需按有关要求办理报名。

  所提供的原件必须真实(审核人员对学历证书如有怀疑,有权要求报考人提供验证证明),如发现假证件,没收并记录在案,两年内不得再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考生应自觉遵守报名条件并签名承诺所填信息属实,成绩公布以后,合格人员按照深圳市考试院要求领取证书。

  其他事项

  (一)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1〕237号)规定,会计专业初、中级资格考试考务费按50元/科收取,报名之后不予退还。

  (二)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同意省财政厅收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的复函》(粤价函〔2012〕1122号)规定,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考务费按100元/人收取,报名之后不予退还。

  (三)考生现场确认后,自行登录报名网站: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www.acc.gov.cn)查询信息确认情况并打印考生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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