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2013年中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4月15日-5月7日_第2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4月16日

  7. 以上报名资格所要求的专业工龄和资格年限,计算到2013年12月31日。

  (二)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根据《关于2005年广东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发[2005]100号)规定,报名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会计师等财会类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即会计师、审计师、统计师和财政税收专业的经济师)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2.取得财会类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3.具备高级会计师资格,但不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需申报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吊销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二年内不得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伪造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资历证明;

  2.考试期间有严重违纪行为。

  二、考试级别、科目及考试成绩管理

  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

  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由全国会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3年内有效。广东省根据考试情况研究是否另行划定省的合格标准。

  三、考试大纲

  全国会计考办将修订印发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2013年度考试。

  四、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于2013年9月14-20日举行,中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于10月26-27日举行。

  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1.5小时,两个科目考试时间共计3.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分别计算考试成绩。中级资格、高级资格各科目考试时间不变。

  各级别、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几批次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初级资格
中级资格
高级资格
9月14日至20日 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无纸化考试)
经济法基础(无纸化考试)
   
14:00—17:30
初级会计实务(无纸化考试)
经济法基础(无纸化考试)
10月26日
(星期六)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14:00一16:30
财务管理
10月27日
(星期日)
  9:00一11:30
经济法
8:30—12:00
高级会计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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