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兰州考区报名补充通知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安排的通知》(甘财会﹝2014﹞50号)文件精神,兰州市制发了《关于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兰州市报名工作安排的通知》(兰财会【2015】1号)文,现就2015年度兰州市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报名考试时间
中级资格考试定于2015年9月12日至13日,报名时间:2015年4月1日至26日,报名系统关闭后终止报名(无补报时间),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2015年4月2日至28日,缴费时间4月2日至29日,逾期缴费系统关闭。
二、考试形式
中级资格实行纸笔考试。
三、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四)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五)取得博士学位。
具体说明: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且须具备一定会计工作年限。截止到2015年底,会计工作的年限规定是:取得大专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2010年12月31日之前毕业);取得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2011年12月31日之前毕业);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两年(2013年12月31日之前毕业);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2014年12月31日之前毕业);取得博士学位(2015年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