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学位)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报考人员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提交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高级资格考试报名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评审资格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2.符合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关于印发 <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闽财会【2004】30号)规定的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破格条件。
2015年度考试报名工作,全省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报名全部实行网上报名。
五、报名日期
初级资格考生应在2015年1月8日至1月25日(全天24小时)期间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http://kzp.mof.gov.cn)进行注册,填写个人信息,打印报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并于1月20日至1月26日到龙海市现场报名点进行审核。
中、高级资格考生应在
2015年4月1日至4月25日(全天24小时)期间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http://kzp.mof.gov.cn)进行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并于4月20日至4月26日,中级到龙海市现场报名点进行审核,高级到漳州市现场报名点进行审核。
六、龙海市初、中级资格现场审核时间、地点
初级现场审核时间:2015年元月20日—26日(含周末);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中级现场审核时间另行通知。
现场审核地点:龙海市石码镇团结路10号市财政局一楼会计科。
高级资格由漳州市审核。
七、现场审核所需资料
(一)报考初、中级会计师资格需提供:
1.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确认的报名表;
2.漳州市(含各县区)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继续教育完成到2014年度)原件及复印件1张;
3.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
4.与报名信息表上照片同底的二寸近期彩照一张(背面写上姓名,待考试合格后用于制作资格证书)。
(二)报考高级会计师资格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