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日期 | 初 级 资 格(无纸化考试) | 中 级 资 格 | 高级资格 | |
9月20日至24日(共5天、10个批次) | 09:00—12:30 |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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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18:00 |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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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 (星期六) |
09:00—12:00 财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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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 (星期六) |
14:00—16:30 经济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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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 (星期日) |
09:00—11:30 中级会计实务 |
9:00—12:30 高级会计实务 |
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3、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达到本地区当年使用标准的,取得本地区当年参评使用标准的成绩证明。
考试大纲: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修订印发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2014年度考试。
四、报名特别注意事项
1、请符合报考中级考试条件的考生注意:
根据财政部最新精神,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报考中级考试的考生不能正常进行网上报名者,需持符合报考条件所需资料原件及单位介绍信前往我中心手工报名。手工报名时间为:2014年4月20日(9:00—12:00;13:00—16:40)。
2、军人和武警等没有身份证的人员须完全按照军官证或士兵证上所给的编号填写,即汉字及数字均要填写上。例如:军官证号:南字第12081123号,下划线的部分都要填写上。
3、港澳考生直接填写港澳居民证号,台湾或其他无中国公民身份证号的考生填写护照号。
4、考生如用假证书报名,一经查出,即处理如下:
1)通告厅局及单位;2)取消其2年报考资格;3)书面报省考办备案。
5、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级别,不能初、中级两个级别都报;报考中级资格的考生不能重复报考已经通过的科目;考试违纪的考生,停考两年。
6、往年报考中级资格且有单科成绩通过的考生,今年续报时,网上注册报名信息时身份证与姓名务必和往年一致,否则通过的成绩系统无法自动滚动。
7、因系统原因,已审核验证过的考生信息不能再更改,请考生在网上注册报名时务必要认真填写相关信息。若错过网上报名时间的将无法补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