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某企业以一项专利权换入另一企业拥有的长期股权投资,该项专利权与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相同,两项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和金额亦相同,但对换入企业而言,换入该项长期股权投资使该企业对被投资方由重大影响变为控制关系,从而对换入企业的特定价值即换人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换出的专利权有较大差异;另一企业换入的专利权能够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难题,从而对换入企业的特定价
值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换出的长期股权投资存在明显差异,因而两项资产的交换具有商业实质。
在确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时,企业应当关注交易各方之问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关联方关系的存在可能导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
【易错易混三】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会计处理时,如何选择计量原则?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计量原则分为公允价值计量和账面价值计量两种。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人资产的成本,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
(2)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未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换入资产入账价值的核算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