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级会计实务第十四章基础讲义:14.2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和计量_第6页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3年7月31日
 六、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处理
  (一)一般纳税人的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
    主营业务成本等(差额)
    贷:银行存款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
  对于期末一次性进行账务处理的企业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
    贷:主营业务成本等
  【例14-32】丙公司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地区的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货物运输业务。20×12年10月,丙公司为甲公司提供运输劳务,开出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为20 00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2 200 000元,增值税征收率为11%,款项尚未收到;当月,丙公司将承揽的部分运输业务,以5 550 000元的价格转分给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地区的一般纳税人乙公司,收到乙公司开出的货物运输业营业税发票,款项尚未支付。丙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丙公司为甲公司提供运输劳务
  借:应收账款——甲公司 22 20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提供运输劳务 20 0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 200 000
  (2)丙公司接受乙公司提供的运输劳务
  借:主营业务成本——接受运输劳务 5 0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 550 000
    贷:应付账款——乙公司 5 550 000
  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5 550 000÷(1+11%)×11%=550 000(元)。
  (二)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主营业务成本等(差额)
    贷:银行存款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
  对于期末一次性进行账务处理的企业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主营业务成本等
  【例14-33】丁公司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地区的小规模纳税人,主要从事货物运输业务,2×12年3月,丁公司为AB公司提供运输劳务,开出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税额)为103 000元,增值税征收率为3%,款项已收存银行;当日,丁公司将承揽的部分运输业务,以40 000元的价格转分给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地区的小规模纳税人MN公司,收到MN公司开出的货物运输业营业税发票,款项尚未支付。丁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丁公司为AB公司提供运输劳务
  借:银行存款 103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提供运输劳务 1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3 000
  (2)丁公司接受MN公司提供的运输劳务
  借:主营业务成本——接受运输劳务 38 834.9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 165.05
    贷:应付账款——MN公司 40 000
  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40 000÷(1+3%)×3%=1 165.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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