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退伙 | |
协议退伙 |
通知退伙 |
合伙协议约定了合伙期限 |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 |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②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④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
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
法定退伙 | |
当然退伙 |
除名 |
①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②个人丧失偿债能力;③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④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⑤全部财产份额被强制执行。 |
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③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④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
【考题·单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普通合伙企业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一定期间通知其他合伙人。该期间的是( )。(2008年考题)
A.10日
B.15日
C.30日
D.60日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普通合伙企业通知退伙。根据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考题·单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合伙人当然退伙的情形是( )。(2009年考题)
A.作为合伙人的法人被宣告破产
B.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
C.合伙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D.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合伙人当然退伙的情形。根据规定,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属于除名的情形,因此选项B当选。选项A、C、D均属于当然退伙的情形。
(2)退伙的效果。退伙的效果,是指退伙时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和民事责任的归属变动。分为两类情况:一是财产继承;二是退伙结算。
财产继承 |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①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②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③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
退伙结算 |
①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
合伙人退伙以后,并不能解除对于合伙企业既往债务的连带责任。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考题·多选题】甲是合伙企业合伙人,因病身亡,其继承人只有乙。关于乙继承甲的合伙财产份额的下列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有( )。(2006年考题)
A.乙可以要求退还甲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
B.乙只能要求退还甲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
C.乙因继承而当然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D.经其他合伙人同意,乙因继承而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退伙的效果。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该合伙人的继承人,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如果合法继承人不愿意成为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的,合伙企业应退还其依法继承的财产份额。
(七)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1.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概念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指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
2.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责任形式
责任 承担 |
有限责任与无限连带责任相结合 |
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
无限连带责任 |
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
责任 |
合伙人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该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考题·多选题】甲、乙、丙三人成立一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甲在为一客户提供审计业务服务过程中,因重大过失给客户造成损失200万元。下列关于对该损失承担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有( )。(2011年考题)
A.甲、乙、丙对此损失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甲对此损失承担无限责任
C.乙、丙对此损失不承担责任
D.乙、丙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选项B正确),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选项D正确)。
【考题·判断题】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执行行为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的债务,全体合伙人可以以其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2012年考题)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责任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执业风险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