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经济法》每日一练:(2015-10-10)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5年10月10日
多项选择题
6月6日,丙向甲借用劳力士手表,约定6月10日归还。6月7日,甲向乙借款5万元,并以该劳力士手表出质担保。双方在书面质押合同中约定,若甲届时不能清偿债务,则手表直接归乙所有。6月8日,甲通知丙于借用期满后直接将手表交给乙。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乙的质权设立于6月7日
B.乙的质权设立于6月8日
C.若甲届时不能清偿对乙的债务,乙依约直接取得手表的所有权
D.若甲届时不能清偿对乙的债务,乙有权就手表变价,并以变价所得优先受偿
 A    B    C    D    E    F   
 
【正确答案】 B, D
【知 识 点】动产质押,质押,质押
【答案解析】 
(1)选项AB:出质人以间接占有的财产出质的,书面通知“送达”占有人时(6月8日)“视为移交”;(2)选项CD: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但“流质条款”的无效不影响质押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在本题中,乙不能直接取得手表的所有权,但乙的质权仍然有效,乙有权就手表变价,并以变价所得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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