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经济法》每日一练:(2014-11-14)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11月14日
单项选择题
甲、乙、丙共同投资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对合伙人的资格取得或丧失未作约定。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甲因车祸去世,甲妻丁是唯一继承人。下列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丁自动取得该企业合伙人资格 
B.经乙、丙一致同意,丁取得该企业合伙人资格 
C.丁不能取得该企业合伙人资格,只能由该企业向丁退还甲在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D.丁自动成为有限合伙人,该企业转为有限合伙企业
 A    B    C    D   
 
【正确答案】 B
【知 识 点】普通合伙企业
【答案解析】 
普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可以取得该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的资格,但应当满足下列条件:(1)继承人愿意;(2)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否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3)具备法定或约定的资格(如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不具备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在本题中,如果甲妻丁自愿继承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取得该企业合伙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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