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每日一题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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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每日一题8.12

第四章 金融法律制度

  第五节 外汇管理法律制度
  一、外汇和外汇管理法律制度概述
  (一)外汇
  外汇,是指以外币表示的可以用作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和资产,包括:(1)外币现钞,包括纸币、铸币;(2)外币支付凭证或者支付工具,包括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银行卡等;(3)外币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4)特别提款权;(5)其他外汇资产。
  (二)外汇管理法律制度概述
  外汇管理法律制度又称外汇管制法律制度,是规范外汇管理行为的法律制度的总称。外汇管理,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对外汇的买卖、借贷、转让、收支、国际清偿、外汇汇率和外汇市场的控制和规范的行为。
  二、我国外汇管理制度的基本框架
  (一)外汇管理体制
  1.我国外汇管理的机关是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局、支局。
  2.外汇管理的对象是境内机构、境内个人的外汇收支或者外汇经营活动,以及境外机构、境外个人在境内的外汇收支或者外汇经营活动。境内机构,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等,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除外。境内个人,是指中国公民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连续居住满1年的外国人,外国驻华外交人员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除外。
  【例题·多选题】根据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外汇管理的对象是境内机构、境内个人的外汇收到或者外汇经营活动,以及境外机构、境外个人在境内的外汇收到或者外汇经营活动。下列机构或人员中,属于外汇管理对象的境内机构或境内个人的有( )。(2011年考题)
  A.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
  B.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
  C.外国驻华外交人员
  D.在人民共和国境内连续居住满1年的外国人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外汇管理体制。境内机构,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等,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除外。境内个人,是指中国公民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连续居住满1年的外国人,外国驻华外交人员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除外。
  (二)经常项目外汇管理制度
  1.经常项目的概念
  经常项目,是指国际收支中涉及货物、服务、收益及经常转移的交易项目等。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包括贸易收支、劳务收支和单方面转移等。
  2.经常性国际支付和转移不予限制
  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可以(并非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留或者卖给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但经常项目外汇支出,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关于付汇与购汇的管理规定,凭有效单证以自有外汇支付或者向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购汇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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