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 格证书。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国家合 格标准的,由全国会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3年内有效。
八、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定于2013年9月中下旬举行;初级资格纸笔考试以及中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定于2013年10月26日、27日举行,具体事宜将在考生准考证上予以明确。
考试日期 | 初级资格 | 中级资格 | 高级资格 |
9月中下旬 (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 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无纸化考试) 经济法基础(无纸化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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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30 初级会计实务(无纸化考试) 经济法基础(无纸化考试) | |||
10月26日 (星期六) |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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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30 财务管理 | |||
10月27日 (星期日) |
9:00-11:30 经济法 |
8:30-12:00 高级会计实务 |
九、准考证领取
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陆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具体打印时间请考生于2013年9月上旬关注马鞍山市财政局网站通知。
十、承诺制度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网上报名实行承诺制度,报考人员通过网上报名流程,视同对相关公告和协议作出承诺。考生报名时提供不真实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己负责。
十一、相关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自行办理网上报名手续或到市财政局所设服务点报名,不得委托任何培训学校、授课教师等代办报名手续。考生因代报名产生的信息差错、信息泄露等问题,责任自负。
(二)2012年度申请延考的考生(有中级科目合格成绩的),2013年度按照非首次报考的考生报名流程进行报名。
(三)会计工作年限:全日制学历毕业,在校期间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以毕业时间计算;非 全日制学历毕业以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时间计算;会计从业资格证调转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以首次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时间计算;会计从业资格证吊销后重新 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以首次取得去除吊销期间合并计算。以上时间均计算至报名当年年末。
(四)开发票时间:2013年5月6日至6月30日(节假日休息),逾期不再开具发票。
(五)参加考试时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过期身份证视为无效证件,不予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