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84号)和《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90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3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定于3月30日进行。
二、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仍设6个语种,每个语种分为A、B、C 三个级别,其中英语各级别分为综合、理工、卫生三个专业,其他语种不分专业。
自2012年起,我省有古汉语要求的职称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统一纳入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报考人员可根据自己所从事的专业工作,任选语种类别;报考级别和适用范围仍按原人事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通知》(人发【1998】54号)规定进行。考试成绩须达到国家通用标准或省内规定标准。2010年以前参加职称古汉语(含医古文)考试成绩合格的,成绩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逾期自然失效。
三、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12月4日至28日,报名网址是:http://www.hebpta.com.cn/(河北省人事考试网)。
由于考试报名时间提前,针对由于各种原因未及时报考的人员,全省将在2013年1月8-10日统一开通网上补报名。
根据新修订的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2013年1月1日起一代身份证正式作废,考生报名、参加考试需持二代身份证。
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今年职称外语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机构不再制发。自2013年3月25日起至考试开始,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四、我市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片,保存提交后,最晚于2013年1月10日前打印报名表。
报考人员须提交报名表1份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有关证件、表中所填内容和上传照片无误后,报主管部门审核汇总,主管部门要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并由审核人签字盖章后,于2013年1月7日至9日到邢台市人才交流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交费确认,即完成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