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在县及县以下单位工作的人员申报卫生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其他系列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参加C级考试。
四、职称外语考试成绩有效期及合格标准
(一)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成绩单),在申报评审对应级别或以下级别专业技术资格时,不受证书有效期的限制。取得A级合格证书,可申报所有级别专业技术资格,长期有效。
(二)符合本文第二项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放宽条件,取得40分以上的,在申报评审对应级别或以下级别专业技术资格时,不受证书有效期的限制。
(三)我省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合格线,概以人事部公布的全国通用标准为准。
五、国家和省的政策没有外语要求的中小学教师等系列或专业,各地各部门一律不得另定外语要求。各地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职称外语政策,一律不得制定相关政策,自行制定的相关政策一律无效。
本文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既往有关规定与本文不符的,按本文执行。
附件:《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37号)
广东省人事厅
二00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职称外语考试等级划分和适用范围
考试等级 | A | B | C |
适 用 范 围 |
⒈高教、科研、卫生、工程系列中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其它系列中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⒉申报高级国际商务师者。 |
⒈卫生系列中在县及县级以下所属单位工作的专业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⒉高教、科研、卫生、工程系列中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⒊其他系列申报副高级(不分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
⒈卫生系列中在县及县以下所属单位工作的专业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2.其它系列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
注:
(一)表中“县及县以下所属单位专业人员”是指考生工作单位所在地属县或县以下管辖(不含区,但含行政区辖的乡镇单位)。
(二)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成绩单),在申报评审对应级别或以下级别专业技术资格时,不受证书有效期的限制。
附件3
2013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名 称 |
级 别 |
专 业 |
科 目 |
081.职称 外语考试 |
01.A级 | 01.英语综合 | 1.英语综合(A级) |
02.英语理工 | 1.英语理工(A级) | ||
03.英语卫生 | 1.英语卫生(A级) | ||
05.日语 | 1.日语(A级) | ||
06.俄语 | 1.俄语(A级) | ||
07.德语 | 1.德语(A级) | ||
08.法语 | 1.法语(A级) | ||
09.西班牙语 | 1.西班牙语(A级) | ||
02.B级 | 01.英语综合 | 1.英语综合(B级) | |
02.英语理工 | 1.英语理工(B级) | ||
03.英语卫生 | 1.英语卫生(B级) | ||
05.日语 | 1.日语(B级) | ||
06.俄语 | 1.俄语(B级) | ||
07.德语 | 1.德语(B级) | ||
08.法语 | 1.法语(B级) | ||
09.西班牙语 | 1.西班牙语(B级) | ||
03.C级 | 01.英语综合 | 1.英语综合(C级) | |
02.英语理工 | 1.英语理工(C级) | ||
03.英语卫生 | 1.英语卫生(C级) | ||
05.日语 | 1.日语(C级) | ||
06.俄语 | 1.俄语(C级) | ||
07.德语 | 1.德语(C级) | ||
08.法语 | 1.法语(C级) | ||
09.西班牙语 | 1.西班牙语(C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