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职称英语考试考务工作通知

考试站(www.examzz.com)   【考试站: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12月18日

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公务员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省直各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56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5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定于2015年3月28日上午9:00-11:00举行,请各地按《福建省2015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网上报名等工作。

  二、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英语分综合、理工、卫生三个类别,每个类别分A、B、C三个级别;日语、俄语、德语、

  法语、西班牙语不分类别,只划分为A、B、C三个级别。

  三、我省2015年度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级别选择及适用范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参加职称外语B级考试;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参加职称外语C级考试。

  中央直属在闽单位人员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要求,由考生所在单位根据具体情况选定。

  四、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37号)中对放宽外语成绩要求或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的9种对象,可分别按照我省闽人发〔2002〕152号、154号和闽人发〔2004〕14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1.申报经济、会计、新闻等20个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外语不作必备条件(见附件2)。

  2.企业单位、设区市及以下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含高校教师和三级乙等以上医院卫生技术人员〈除从事中医、中药、护理工作的人员外〉)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外语不作必备条件。

  3.高等学校教师,省属事业单位(不含工作地点在设区市及以下的省直垂直管理单位)的自然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农业技术人员、社会科研人员(不含从事中共党史、地方志、艺术研究工作的人员),省属卫生单位和三级乙等以上医院卫生技术人员(不含从事中医、中药、护理工作的人员),省属事业单位(不含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的实验技术人员,申报评审相应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高级国际商务师,按原有职称外语要求,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上述人员中,对于1979年12月31日前进入大中专院校(含职业学校)学习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外语不作必备条件。

  4.符合闽人发〔2002〕152、154号文件规定的免试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外语可免试。

首页 1 2 尾页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