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职称外语免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园区、新区)人社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现有政策规定,现将2016年度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职称外语免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免试条件
(一)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申报评聘各级专业技术职务可免于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1.年满45周岁者(注:截止时间计算到当年底);
2.长期在野外艰苦岗位上工作的人员;
3.从海外、省外引进的急需专业技术人才;
4.因公援外、支边等期限未满人员;
5.取得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证书者;
6.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含计算机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科学教育、软件工程、计算机器件及设备、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等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者,以及其他专业硕士学位获得者。
(二)职称外语免试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申报评聘各级专业技术职务可免于职称外语(古汉语或医古文)等级考试:
1.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以及获得国家和省突出贡献奖的专家(以奖励证书为准);
2.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及以上或相当奖励的主要完成者;
3.从海外、省外引进的急需专业技术人员;
4.在野外艰苦岗位上从事采矿、测绘、勘探、血防等专业技术人员;
5.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外语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者;
6.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者;
7.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者;
8.公派援外、援藏、援疆人员在援助工作期间或结束后,可以享受一次免试;
9.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者(注:截止时间计算到当年底)。
二、申报程序
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按下列程序申报:填写相应审批表(见附件1—2),并提供符合免试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含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等),按隶属关系或所在区域向市主管部门或县区(开发园区、新区)人社部门申报(其中人事代理人员报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市主管部门或县、区人社部门初审合格后,集中将审批表、相关材料和相应《汇总表》(见附件3—4)报送市人社局审定(市人社局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的材料)。申报人员及相关情况需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个工作日,公示结果随申报材料上报。
申报系列(专业)对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不作为必备条件的,不需办理免试手续。
三、关于审批权限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