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西安市建设东路3号人社厅1号办公楼,联系电话: 029-89538255、89530891。
四、收费标准
监理工程师考试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陕价费调发[1999]15号)批准的每人每科40元收取。
五、有关事项说明
1、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客观题)、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客观题)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采用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参加考试时务必注意:
①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②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③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2、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3、考生应考时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4、考生可于5月15日至21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5、完成报名缴费确认的考生可在省人事考试中心开取发票,开取发票截止时间为5月22日17:00时前。
六、教材
考试教材征订事宜请与陕西省建设监理协会联系。地址:西安市东新街248号(新城国际大厦B座801室);联系电话:029-87434058;联系人:任子梅。
附件:1.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代码表
名 称 |
级别 |
专 业 |
科 目 |
021.
监
理
工
程
师 |
04.
考全科
|
01.监理工程师
|
1.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
2.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 |||
3.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 |||
4.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 |||
02.
免二科 |
01.监理工程师 |
3.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 |
4.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
2.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5年2月13日
附件2 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摘自《关于做好1998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人办发〔1997〕105号)
(一) 参加全科(四科)考试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